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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都讯 记者黄璐 南都记者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,日前,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《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深圳市大鹏新区鹏城村保护规划(2021-2035年)》(以下简称《保护规划》),至2035年将鹏城村建设为“明清海防历史文化交融特色突出、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、山海林田城一体共生的国家海防、革命历史文化名村”。
《保护规划》分为八章共83条,涵盖总则、历史文化价值特色与保护对象、村域总体保护、名村保护范围保护、村域文物古迹保护、优秀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、历史文化遗产展示与利用、分期规划与实施措施等内容,为保护好鹏城村的历史文化遗产、科学指导村庄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导和坚实支撑。
此次批复,原则同意《保护规划》,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。规划范围包括东北村、东南村、西南村、西北村及东山、较场尾等区域,面积99.62公顷。其中,核心保护范围为大鹏所城城墙遗址范围外扩20米所围合区域,面积约11.27公顷。
批复强调,要妥善处理好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与发展的关系,切实加强对鹏城村的传统格局、历史风貌、空间尺度及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的保护,尤其要注重保护好鹏城村明清海防历史文化价值与空间营建特色、历史街巷格局、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。
批复要求,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存,完善公共服务体系,努力实现社会效益、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。加强规划实施管理,确保《保护规划》管控措施落实到位。在保护范围内,凡涉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新建、改建、扩建项目,要严格依法依规实施,避免发生破坏和影响历史文化名村保护的建设行为。要加强对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和宣传,积极营造全社会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村保护的良好氛围。
《保护规划》与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鹏所城文物保护规划(2021-2035年)》等加强了衔接协同,历史文化名村规划保护村落山水格局、街巷肌理、历史建筑等,文物保护规划重点保护文物,形成双重保护管理体系,进一步提升保护效能。
鹏城村,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,扼大鹏半岛要冲,始建于明洪武二十七年(公元1394年),历史逾600年,是全国首批、深圳唯一“中国历史文化名村”,村内有不可移动文物共计81处、古树20株、古井9口,具有鲜明的格局特色与深厚的历史文化价值,构成了明清海防文化的重要载体。特别是作为保护核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鹏所城,被誉为“沿海所城,大鹏为最”,拥有全国重点文物建筑21处。目前,鹏城村正积极探索“政府主导+企业运营”模式,推动资源保护、活化利用与文化开发深度融合,推动历史文脉传承、古村活力焕新。
图文来自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股票入门平台。